云南工商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暨“十佳提案”大赛通知
为充分发挥云南工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“第四次学代会”)在解决学生思想成长、学业发展、身心健康、社会融入、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提升学生参与治理的水平和效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工作规定》的文件要求,现就本次学代会提案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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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对象
云南工商学院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比赛。
02
提案撰写要求
(一)提案性质
学生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、学业发展、身心健康、社会融入、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;是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提升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。
(二)提案要求
学生代表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,切实保证提案质量。拟定提案前,应本着对提案内容真实性负责的态度,认真调查研究、收集相关材料、听取同学意见、客观理性分析、形成完整提案。提案内容应言之有据、分析清楚、考虑全面、建议合理,勿参考来源不明的信息,如“听说”“据反映”等诸如此类的内容,同时提案内容应表意清晰,避免空洞笼统、含混不清的表述。提案可以以集体(各院学生会、班级)或个人名义提出,每份提案应有除提出人外至少3名同学签名附议。提案应围绕学校与学生自身发展,真实反映学生所想、所需、所求,理有所依,言有所据。内容均要求原创,不得抄袭,具有一定的可行性。
(三)提案形式与分类
提案应包括案名、提由、建议或措施等内容,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:
1.教育教学方面,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、教师教学、教学基础设施、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;
2.成长成才方面,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、学生组织建设、学术能力培养、就业能力培养、创新创业能力培养、学生奖惩等方面;
3.生活服务方面,具体包括住宿、饮食、体育场地和器材、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;
4.权益维护方面,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、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;
5.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。
(四)以下情形不予立案
同国家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;
1.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;
2.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;
3.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。
03
NEWS
活动时间及参与方式
1.活动时间:10月30日至11月10日24点
2.参与方式:将提案以表格格式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2746973468@qq.com(以文件名“建议/提案-学号-姓名”发送至邮箱 )。
04
NEWS
提案处理
1.提案处理:
学代会的大会筹备委员会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、审查、立案、整理,并移交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。对于不予立案的提案,反馈到代表本人。
学生会权益工作部门共同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、编号,汇总提交学校党委参阅,并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。
学生会权益工作部门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,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,“十佳提案”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投票选出,前十名即为“十佳提案”,并在校团委公示栏作出公示。
2.提案反馈:
校学生会跟进提案办复,并将办复情况通知提案人,十佳提案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学校学生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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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云南工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委员会
2021年10月27日